编号:2161 #评审委员会#评审工作事情后(批文)备案

用于职称会议结束后,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将评审结果汇总、上报、审核的工作过程。

操作步骤如下:

1. 打开事后备案操作模块

打开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首页,登录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账号,点击“备案工作”、“评审工作事后备案-我的备案”菜单。

2.新增备案-评审工作事后备案

根据评审工作事情后(批文)备案流程,新增批文,建立一条批文内容:工作年度,指批文年度;批文名称,实际批文名称(如没有确定可暂拟,终审后可以修改);选择级别(同一批文有混合级别选择高的级别)。注*不同专业需分开备案。

3.职称评审通过人员选择

建立一条批文后,选择相应职称评审通过人员。按此条批文对应操作顺序:1、选择会议,选择生成批文中对应的已完成的投票会议;2、选择申请书,从已选定会议中选择评审通过人员。

3.1选择会议,进入会议列表,选择该批文名单所对应的会议名称,(如下图选择的为会议4),选择后关闭本页面。

3.2选择申请书,在备选申请书页面中操作(选择批文人员),保存后选中人员将列入已选申请书页面。说明:如果误选或者多选可以从已选申请书中删除。

4.生成批文花名册、代拟批文

完成3.1、3.2操作后,系统自动生成两个文档:

批文花名册,系统生成此条批文已选择通过人员花名册,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需打印此表并报自治区人社厅专技处(批文花名册务必在系统导出打印)存档;

代拟批文:用于红头批文后附人员清单。

5.提交批文

系统操作完成批文人员选择后,点击批文右侧对应“提交”按钮,批文将自动提交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核(高级资格由人社厅审核,中、初级资格由各主管单位自行审核)。

6.审核批文

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提交批文后,相应审核工作人员登录系统,进入批文发证|批文审核模块,单击“办理”按钮进行批文审核。审核中需进行批文文号及授予时间的填写,审核无误后单击页面右上方“通过形式审核”按钮,否则可单击“退回”。

 

7.批文结果公共查询

批文审核通过后,任何人可在网站首页进行职称评审结果查询。点击批文查询,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。